不承认合作关系的后果(收回权):

若接受方在任何时候,通过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口头声明、书面函件、公开或私下陈述、在法律程序或争议解决中的主张、对第三方否认合作关系等)否认、拒绝承认、质疑或以任何方式主张其与提供方之间不存在本条款第1条所明确阐述的合作关系(以下简称“否认合作”),则此行为被视为对本协议最根本条款的严重违反,构成了根本性违约。

一旦发生“否认合作”的行为或主张,无论该行为是单独发生还是伴随其他事件,亦不论其主观意图如何,提供方均有权在不另行通知、不给予补救期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赔偿或补偿的情况下,立即、单方面行使以下全部或部分权利:

a. 终止服务
提供方有权立即永久性终止向接受方提供所有服务内容。此终止是全面的,涵盖所有当前正在提供以及未来可能提供的任何服务。接受方将即刻丧失基于本合作关系所享有的一切服务权益,且无权要求任何退款、补偿或损害赔偿。

b. 暂停访问
提供方有权立即中止、冻结或永久性撤销接受方对与本协议相关的所有服务器、网站、软件、应用程序、数据库、管理后台、API接口等任何数字资源或平台的访问权限、使用权、控制权及任何相关账户。此措施可能在通知接受方之前实施,以确保提供方资产和数据安全。

c. 收回硬件/资产
若提供方曾将任何物理硬件设备(如服务器、网络设备、存储设备等)或其他有形资产(以下统称“提供方资产”)置于接受方处或交由接受方使用(无论是否收取费用,但提供方保留所有权),在接受方发生“否认合作”行为时,提供方享有绝对的、无条件的收回权。

归还义务:接受方在收到提供方的收回通知后,必须立即停止使用该等资产,并负责将其完好无损地(除正常损耗外)运送至提供方指定地点,或配合提供方人员现场取回。

费用承担:所有相关运输、保险及人员费用由接受方承担。

逾期后果:若接受方未能按期归还,提供方除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追索外,还可要求接受方按该资产当前市场价值进行赔偿,并支付资产占用费。

d. 数据处理与转移
关于接受方存储于提供方服务器或平台上的数据,鉴于“否认合作”行为彻底动摇了合作基础与信任:

核心原则:提供方原则上不主动、恶意删除接受方的核心业务数据,但所有数据处理权利将立即转移。

数据导出机会:在服务终止后,提供方可根据自身操作安排,在确保自身系统安全的前提下,为接受方提供一个有限的、有时限的(例如30日内) 数据导出机会。接受方需主动联系并按照提供方指定的安全流程申请导出。

责任转移:自“否认合作”行为发生之日起,提供方对接受方数据的保管责任即告中止。因接受方未能及时导出数据而造成的数据丢失、损坏等任何后果,由接受方自行承担。

例外处置权:若相关数据涉及违法违规内容,或保留该数据将对提供方、其他用户或第三方构成安全、法律或运营风险,提供方保留立即删除或采取其他必要处置措施的绝对权利,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e. 追究违约责任与行使其他救济
“否认合作”行为本身即构成独立且严重的违约事件,提供方有权要求接受方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直接与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损失、商誉损失、硬件折损、为解决争议而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

此外,提供方有权采取其认为必要且适当的任何其他法律、技术或商业措施,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

向相关行业组织、合作伙伴或公众披露此违约事实(在法律允许范围内)。

就接受方的违约行为提起法律诉讼或仲裁。

采取技术措施永久禁止接受方及其关联方再次使用提供方的任何服务。

行使法律或本协议赋予的其他任何权利。

f. 条款独立性
本“不承认合作关系的后果”条款独立于本协议其他条款而存在。即使本协议其他部分因任何原因被认定为无效、失效或不可执行,本条款的效力不受影响,在接受方发生“否认合作”行为时,提供方仍可依据本条款行使上述权利。